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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大哥。”
迈步朝沈正卿面前走去。
沈锦宏瞬间僵住,脸色极其不自然地转身。
看见沈正卿神色冷漠地站在那里,腿边还蹲坐着威风凛凛的狼狗,有些结巴地喊了一声:“大…大哥。”
沈正卿微微皱:“你也觉得我瞎了一无是处,对吗?”
沈锦宏连连摇头:“不不不,大哥,你误会了,我没有这个意思……只是……”
吭哧半天不知道怎么解释,急得满脑门都是汗。
沈正卿语气又冷了几分:“滚!”
沈锦宏哪还敢待着,听话地转身就跑,从小他就怕这个比他大了七岁的大哥。
永远是那么了严肃,他做错事时,大哥揍他时拳头也从来不留情。
姜茉等沈锦宏离开后,平稳了下情绪:“沈大哥,我不知道会遇见他。”
沈正卿侧身微弯,摸了摸狼狗的脑袋:“不是要去红旗商厦,走吧。”
姜茉犹豫了下,不知道该不该伸手去扶着沈正卿的胳膊,那样会不会太亲密了?
毕竟现在就是谈恋爱的两人,都不好意思肩并肩地走得太近,容易让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还在她纠结时,狼狗已经起身,慢悠悠地走在沈正卿身边,用身子引导着他往校门口走。
姜茉惊讶地发现,这条狼狗堪比导盲犬,步伐稳健缓慢,遇到不平的地方都会用身子蹭一蹭沈正卿的腿,提示他小心。
上一世因为对沈正卿不关心,对这条狗也没有关注。
现在看,却觉得狼狗异常的可爱。
赶紧跟着上去,走在沈正卿另一侧:“沈大哥,这个狗叫什么名字?简直太聪明了。”
“白狼,是军犬。”
姜茉又由衷地夸了白狼几句:“太聪明了,看着很凶没想到这么贴心呢。”
有话题起了头,接下来的聊天就顺利很多。
从省城大学北门到红旗大楼,走路要半个小时。
就这半个小时,姜茉知道沈正卿参加工作十年,两个月前眼睛受伤,是因为头部有血块压迫视觉神经所以失明,缠着纱布是有其他不能说的原因。
姜茉不记得上一世沈正卿是什么时候恢复视力,两人离婚后就没了联系,后来还是姜悦心跟她说,沈正卿眼伤好了去了西北。
想到这里,姜茉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不是沈正卿坚持,沈家人并不
主角是姜茉沈正卿的小说是《重生后她惊艳了八零年代》,本小说的作者是桃三月所编写的现代言情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强:“好,我明天早上给你。”沈丽红一听姜家愿意出五百的嫁妆,心里稍微有些平衡。同时很惊讶,沈正卿竟然愿意出门!从出事到现在两个月时间,沈正卿可是连院子都不愿意走出去。沈承文见事情聊得差不多,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