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领袍、带着硬脚幞头、作家丁打扮的汉子顿时一愣,齐齐惊呼出声:“你没死?”
圆领袍、单脚幞、半臂袖,这是初唐男子普遍的服饰装扮。
陈丰苦笑,道:“太子给我喝的只不过是高粱酒罢了,他这人就是喜欢开玩笑,明明知道我不胜酒力却还要玩这一着。”
说着,陈丰还作势拍了拍自己身上那象征文官身份的绛纱单衣,一撩及膝的对襟长衫,正了正衣冠。
那脸上带疤的汉子冷笑道:“陈大人,平时就知道你鬼点子多,但也不要把我们当猴看吧,多半就是你当时偷着没喝。”
说着,那汉子脸上神情一冷,朝另外那人叫道:“王三,过来搭把手,先把这小子的脚筋给挑了,今天咱俩就给他活埋在这。”
陈丰见着步步紧逼的二人,心下一紧。
他朝周围远望了一眼,只见艳阳高照,四处荒草丛生,两边山脉连绵,怪石耸立,是个兔子都见不着的野地。
那叫王三的汉子搓了搓手,脸上竟涌起一阵兴奋,从腰间掏出一把牛耳尖刀缓缓走了过来。
“平日里杀的都是莽汉,拿笔的秀才倒是头一回,今天可要好好试试手。”
陈丰闻言,心中暗骂了一声变态,捏紧拳头,就打算拼上一场。
他能在二十九岁就评上副教授,并成为业内小有名气的学者,靠的就是一股不服输的闯劲。
可是当陈丰奋力从地上站起来,想迈动脚步时,浑身都是一阵战栗,双股之间更是颤抖得厉害。
“看来这穿越过来的后遗症一时半会消除不了,我得拖延时间给身体恢复。”
陈丰心中暗暗叫了一声不妙,见那狞笑着离得越来越近的二人,大喊一声:“慢着!我有一场富贵在此,你们想不想要?”
那二人听到,也不停步,手里把玩着那把尖刀,脸上的笑意反而更浓。
“什么富贵?你大可说出来听听,不过太子的命令我俩可是不敢违抗,你这富贵我们怕是无福消受。”
陈丰道:“你们想想,我十八岁就能进太子府当幕僚,瞭望古今,此等成就就是日后当个宰相也不为过。”
那二人一听,竟是一愣,不由哦了一声,身形顿了顿。
陈丰见似乎有戏,按捺住心下的欣喜,又道:“这次是李安严那狗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