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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炒菜啦!”
见她一大长串说完后,模样跟平时一样,不见丝毫心虚或忐忑,褚今第一次有点琢磨不透她所思所想,顿了一下,在孟笙注视的目光下走过去,坐在了灶台前,继续烧火。
孟笙便笑嘻嘻地去炒菜,再也没提起刚才褚今的质问,好像他从来不曾质疑过。
褚今只觉得自己这一番问话,就像是一拳打到了棉花上,毫无用处,被孟笙四两拨千斤地甩了过去。
孟家是文官清流,要说有各种藏书自然说得过去。
但他为何之前从没听孟笙说起过?
褚今抬起头,看着孟笙面部出了一层薄汗,在灶台前忙来忙去,眉头再次皱起来。
在褚今家飘出肉香的时候,一名肥头大耳的妇人,顺着墙根溜了进来。
“哟,今哥儿家里这是吃什么呢,那么香?”
孟笙炒菜的动作一顿,与褚今一道朝外看了过去。
就见那虎背熊腰的妇人站在灶房门口,跟半扇门似的,一双倒三角眼盯着孟笙面前的锅滴溜溜的转,口水都差点流了下来。
孟笙几不可见地蹙了蹙眉,脑海里浮现出些许片段来。
她认识这妇人,是褚今小叔的媳妇,王金桂,一向好吃懒做的,以前没分家的时候,总喜欢从孟笙碗里抢食,因为孟笙吃得都是好东西,寻常农家没见过。
原身看不起王金桂那乞丐模样,一旦她过来抢,原身便像是打发叫花子似的,将东西扔给她,懒得与她挣。
王金桂吃了好东西,又嫌弃原身态度不好,看不起原身的施舍。
是而,她和原身的关系并不好。
但凡王金桂见了孟笙,便忍不住冷嘲热讽,这一点分家后也没改变,她日常习惯就是,每日到褚今家溜达一圈,指桑骂槐地骂孟笙一顿,然后跟一只斗胜的公鸡似的,仰着头兴高采烈地回去。
不用说,今天她肯定是知道褚陈氏在这吃了气,又过来寻孟笙的麻烦,恰好撞上他们开荤。
哪怕如今是盛世,农家人也不时常开荤,逢年过节能吃上一顿荤腥,便是很好的了。
瞧着孟笙锅里的肉,王金桂吞咽了一下口水。
自打分家过后,没了抢孟笙口粮的机会,她有好一段时间不曾吃上油荤了,尤其是这样的五花肉块,看着就让人馋得慌。
“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