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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女儿,母亲帮人帮洗衣服,父亲帮人家打长工。家里缺吃少穿,但她人长得很倾国倾城,也很苗条,也有灵气。身高一米六。
你要投胎,就是在这二户人家的女儿中任选一位。”三太子的声音忽然在我耳边轻飘飘地响起。我回头,东张西望,却什么也没有看到。
原来他,一直在跟踪我。
“认真选择,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免得后悔终生。”那个好听的童音再次在耳边响起。
我本是想选个富贵人家的。过过有钱人的瘾,可是,国色天香的美女,对我诱惑更大。
我前生长得肥嘟嘟的,阿Q式地安慰自己说是丰满,可爱,实际上,我也在心里暗暗羡慕那些有着杨柳细腰的美女们。这辈子,有给我选择的机会,我宁肯不要万贯家财,我也要选择我的绝色美貌。
女人,在金钱和美貌面前,我想大部分会选择美貌吧。
因为,在前生,太多的事实证明了,女人的美貌,在男人面前,是一件无坚不摧的利器。
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
我毫不犹豫的向那个贫苦人家的方向飘去。
“完了。”我听到了三太子可惜的声音。
我才懒得理他,既然只有三年苗条淑女可做,我当然要珍惜。
珍惜下做美女的感觉。
我在那瓦房上徘徊了几圈,百灵的容貌让我十二分满意,乌黑柔顺的长发,长而浓密的睫毛,微闭的眼睛,高而挺直的小鼻梁,微微上翘的嘴角,既使在病中,也漾着笑。她穿着一件白色的麻布衣,睡在被窝中,虽然看不到她的身材,但她的脸已经让我十二分满意了,我还从没有看见过在病中,依然这么美丽,这么精致的五官。前生的我和今世的她,简直是天壤之别,当然只是在形象上。她的父亲,蹲在门口,双手抱头,她的母亲,拉住她的手,趴在床沿落泪,看来,她的父母以为她真的要死了。
这辈子,我就做她了。她的容貌加上我的学识,我相信,嘟嘟国的男人,都会臣服于我的脚下。
叶笑天,见鬼去吧。
我甚至没有去兵部尚书女儿的闺房去看下,那里有没有值得我留恋的东西,我就迫不及待地将我的灵魂附到了她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