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
但是今天对于方晴来说是个开心的日子,她没有心情去皱眉,去驻足。只是踩着轻快的步伐,心里哼着小曲,脸上挂上欣喜笑容往机场奔去。
昨天早上还在跟周公约会的时候吴俊胜就打来了电话,他跟她说他今天回来,然后见个面。虽然他的语气有点不正常,但是对于被这消息冲昏头脑的方晴没有想太多,只是赶着疾驰的步子扫了一天的各大商场,千挑万选的买了一套衣服。昨晚兴奋的一晚没睡,早上起来看见黑眼圈的时候又懊悔不已,怕这种状态去见他不好,毕竟已经两年没见了。
吴俊胜是她在大学里交的男朋友,从毕业到现在,两年了,她没有见过他。他们不在一个城市,两城之间的距离很遥远,好在的是他们的心不远。没有见面的原因不是因为时间的不允许,就是因为巧合不了,每次他说要来看她时候,她总是没有时间。
就像彼此相爱的两人走在大街上,总是会擦肩而过,总是会因为眼前多了一个人、一辆汽车、一座天桥,一个回头、一个转头、一个漫不经心的低头,总是不能相遇。
但是方晴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相遇的。
果然,在她盼了两年后,今天他回来了,他们可以见面了。其实回头看看,两年的时间并不长,她等的不急不燥,因为她相信他爱她就如她爱他一样。她相信他们的爱情是经得起考验的,绝对不会因为不在一个城市或是没有见面就平淡掉。
视线里渐渐有了他的身影,他提着行李,过着安检,穿着她最爱看他穿的西装。大学应聘之时,他第一次穿上西装的时候就让她觉得这是属于自己的天使,因为那时的他是最帅的。
两年了,他变了,变得更加帅与成熟了,看见他一样会让她脸红,会心潮澎湃。
看见对方的那一刻,他们紧紧的相拥在一起,仿佛要把两年欠下的一次性还清。
吴俊胜使尽了所有的力气把方晴搂在怀里,多少个日日夜夜相思之苦统统都发泄在这个拥抱里。两年了,他有多想她,这个傻丫头怕是一点也不知道。每次要来见她的时候,她总是有理由拒绝,又有多少次的怀疑他在想是否傻丫头有了喜欢的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