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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曾玷污过她。
只见她伸手接住了伊暮抛过来的书包,然后伊暮便瞟了她一眼说道,“你拿好我的书包,给我放到教室里面去。我一会儿就回来,知道吗?”
白衣女孩轻轻地点了点头,拿着伊暮的书包就往教学楼去了,没有留下一句怨言,也没有再回头看他们一眼,只是默默地,独自地离开了。
白晓乐事后嘻嘻笑着问伊暮,“我说,你家干嘛还留着她当宠物啊?她已经长那么大了,就把她给放生了吧!”
然而,伊暮目送着白衣女孩离去的背影,那一双孤傲的眼瞳里,闪烁着一种莫名的光芒,稍后他便转头望向白晓乐,冷漠地道“你话怎么那么多?不是要带我去哪里吗?那就不要废话了,走吧!”
白晓乐被伊暮训的一呆一愣的,可是她反应也很快,仿佛表演变脸术一样马上换了一副笑脸迎人的表情,随后就挽着伊暮走了。她心想,她以后有的是时间把伊暮驯服,不急。
伊暮家是S市的房地产大亨,所以伊暮从小就自我感觉良好,总是一副骄傲自满的模样。由于他家有财有势,什么都不缺。话说这么说,可伊暮偏偏缺了一样有钱也买不到的东西—朋友。
其实他也不喜欢交朋友。在他看来,朋友们面对着他都是戴着面具逢场作戏的。可是他偏偏又长了一副讨人喜欢的脸,五官竟是那么的丰神俊朗,气势也是如此的气宇轩昂。就是没有男性朋友,女性朋友,或说是“追求者”,那可是不缺的。
总言之,伊暮的身边,除了女生,还是女生。他的父母,也都觉得伊暮实在是太孤独了,那些女生哪些不是看上他们家的钱?哪一个不想嫁给他们家的财产了?完全没有一个女子是肯真心去对待他们儿的。
于是,伊暮的父母很早就到孤儿院去领养了一个干女儿,方才那个天真单纯,洁白衣裙连身的俏丽女孩,就是他们在孤儿院找到的“宝贝”。女孩的名字伍薇,性格柔和,长相清纯,如小家碧玉讨人喜欢,所以一眼就被伊暮的父母看上了。当然了,要是伊暮日后不喜欢伍薇的话,他们也不会勉强的。
伊暮回忆着,当时他才8岁,父母就说要给他找个妹妹,他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