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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的,再泼上一点辣椒油,那味道鲜美至极,口味非常正宗。
两人在等面的时候,相互给对方使了个眼色,可是,等老王端着两碗面条从后厨走出来时,他们起身,先是礼貌地用双手接过那两碗面,接着笑着说了声“谢谢”,其实他们发现老王的年纪已经很大了,至少有六十多岁吧,头发全部花白,眉毛也呈现出了下垂状,一直垂到眼尾部。
“你们慢用。”
“谢谢,真是辛苦您了。”
这么大的岁数,还在给别人打工赚钱,也是不容易。
吃着老王煮的面条,苏念都差点哭出来,因为她想到了自己的父亲,要是父亲还活着的话,应该跟老王差不多的年纪,她已经好久没吃过父亲煮的面条了,想念那个味道。
老王煮的面条很好吃,而且很大碗,平时饭量很小的苏念,喝掉了最后一口汤,依然觉得意犹未尽,还想再吃一碗。
瞥了一眼布卿言,他的碗里也干净了。
“老板娘,面条真的是太好吃了!应该给老王加工资。”苏念帮着老王说好话,老王站在一旁听着,露出了十分腼腆的笑容。
“好好好!加工资加工资!哎呀,话说起来,自从我这旅馆开起来,老王都在我这边工作有三年了吧?时间过得可真快。”
老王含着笑点着头,将他们用过的碗收好,转身走去了厨房。
“老王平时不太爱说话!”
老板娘又给他们倒了果汁,弄了盘水果沙拉。布卿言看到那把切水果的刀子,不禁联想到了被害人身上的那五十六刀。
这是一把小型的水果刀,杀人用的却是一把切菜刀,不一样。而且那把菜刀,也就是凶器,很可能就被凶手藏在了这家旅馆的某个角落,或者怕被人发现,已经丢弃到了更远的地方。
不过试想一下,如果凶手在杀人以后,带着凶器逃跑,一路只能跑到这家旅馆的话,他躲起来,第二天冷静下来后,又会将凶器藏在哪儿呢?
藏在哪里方便,又不容易被人发现?
布卿言大胆地猜测,会不会就在旅馆的附近?比如说某棵大树下面的土壤里?
他已经令其他警员去调查,一是寻找杀害死者的凶器,二是找死者的手机,这两样东西对破案来说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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