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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可见,他的身体似乎比衣衫还要单薄。
但是透过衣衫上被火焰刀打穿的洞能够看到伤口处已经停止流血。
结界内的众人眼神闪过一丝惊讶。他们没想到一位曾经的修仙界的天之骄子肉身也如此强悍。
而这一切张云飞自然没有注意到,在他的眼中只剩下了常卿带给他的羞辱和无尽的怒火。
假如常卿是一个普通人,也许张云飞眼中的怒火就可以烧死他。
至于进入常卿身体的火焰刀则化为了无数的灵力光点正在他的体内乱窜,碰撞着他的五脏六腑。
那种感觉就像无数蚂蚁在他的体内啃食一般。但是他依旧没有半分痛苦的模样。只是身体的生理反应却出卖了他。
疼痛而产生的虚汗在他的全身冒出,夹杂着雨水顺着他的躯体流入脚底,最后渗入大地。
这一切包括如同千蚁万虫叮咬的痛苦他都没有在意。因为那证明了他至少还活着。
这就是一个死过一次的人面临任何痛苦的真实想法。只要能活着其实其他的根本没那么重要。
更何况他的面前一道通天光柱冲天而起。
那是一道无与伦比的剑芒,就像是天际上一道开天辟地的雷电。
在它的映照下雨水甚至大地都变成了绿色,似乎为这无边大地增添了无限的生机。
但是就像生代表着死!生机也就意味着破坏!没有人敢去尝试接下那一剑。
面对着那一道堪比雷电的剑芒,常卿生出一种无力抵抗的感觉,甚至他都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那是一种凡人面对雷电的恐惧感。
“去死吧!”这一声仿佛能主宰别人的生死。
张云飞一剑劈出,天地陡然变色。
天空上密布的乌云已经消失不见。
而常卿眼中的世界正好相反。
他的世界忽然变得漆黑无比。那是一种熟悉的感觉——死亡。
正在此时一道雄伟的身影点亮了他整个漆黑的世界。但是他看不清是谁,或者说他根本不敢去看。
因为那人周身环绕一种五色光芒,把自己包裹其中。比天上的太阳要耀眼百倍不止!
尽管他的身形与那通天剑茫相比就如蝼蚁,但是却像是屹立万年不倒的神山。
“外脏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