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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这是必然的呀,那么陶宝的职业究竟是什么呢?
身手敏捷如飞燕,
灌木荆棘我不怕,
要问我是干啥滴?
打家劫舍我在行。
侠盗,其实陶宝的老本行,也是侠盗。
再结合自身所处的环境仔细考虑了一下,淘宝决定,用第二种方法。
毕竟第一种方法在这种环境下实在是不合适呀。
月黑风高的,人家都睡熟了,你在这个时候喊一嗓子,你家邻居不会把你拍死啊,如果真有特例,那也是涵养特别高的。
说翻就翻,一点儿也不带犹豫的。
陶宝连后退都不用,干跳,伸手一抓,一个翻滚便进了院内。
“看来我的身手还是这么的灵敏,艾玛呀,咱这身手,哪怕是当一个职业跳高运动员都很厉害呀。”
在这安静的小院里,也不知道他在向着谁吹嘘,不过陶宝也就是这爱好。
他坚信一句话,
“每天夸自己一句,你就能成为男神。”
脸带微笑的走了两步,陶宝的身影便消失在了原地,刚刚还有点儿生气的小院又恢复了安静。
“艾玛呀,今天把这儿给攻占了,那么,我来滨江的这一趟也就不白来了。”
此时,二楼的窗户旁边,正趴着一个黑影,在这黑夜的遮盖下,如果不仔细去看,一般人还真看不到。
这也不得不说对方是个老手,他借助光线以及身上的衣服,完全将自己掩饰在的黑影之中,如果不是眼力特别好的,你就算走到跟前也不一定能看到。
衣服完全采用吸光设计,更加本身是黑色,对光的折射能力不强,这种种迹象说明这人是个贼,一个小偷。
而且听他的口气来说,这还是个大贼。
别在贼偷东西进房子的时候都说路过,而他竟然说是攻占,哪个贼胆子这么大?
在一联想这个小区最近闹的不平凡的事情,便明白了,这人就是小区里流传已久的侠盗啊。
不过此时这个侠盗还真有一点儿狼狈呢,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像是遭受了什么酷刑一样,而且他自言自语的语气还有点虚弱,像是生了大病一样。
“这家真是太坑了,陷阱怎么那么多呀?而且看样子好像还是专门收拾我的。”
君染仔细回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