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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真的让我受宠若惊。
我开玩笑说:“丁铃,你不会是被我狠狈的英雄救美感动了吧。”丁铃忍不住笑出了声。她笑起来真的好美好美,绝对可以说是倾国倾城。
她拿出一个小玩具,觉得好眼熟。“不记得了吧!”我摇了摇头,看着她。“曾经有个迷路的小女孩,饿得有街边哭,被一个小男孩带回家。男孩就是用这个玩具把女孩哄笑了,后来还把女孩送回家。”我有些吃惊,却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没想到她一直都有记得。我假装不在意的开玩笑说:“女孩会不会喜欢男孩呢!”丁铃坏坏的笑了:“那个让我恋慕已久男孩终于让我找到了。可是那么优秀的他,要我怎么避开那些带刺的花朵,才能见到本尊呢!”这个意外的惊喜让我变得有些笨拙,结结巴巴的说:“丁铃,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她微笑着点点头。
阳光灿烂、绿草众生、鸟语花香、一副生机盎然的景象。在操场的草坪上有一棵大树,树下有棵四季桂,微风吹来,阵阵清香。我和丁铃常常在树下坐着,一边看书一边吃零食。调皮的丁铃趁我不注意,把冰激凌上的奶油涂在我鼻子上。丁铃有时温柔、有时又很可爱。
她是第一个让我很喜欢、很在乎的女孩。我每分每秒都想着她。我爱护她、心疼她。当她打个喷嚏,或有点不舒服的时候,我都会紧张得不知所措。我要她每天都开开心心的,为了她的微微一笑,要我做什么都在所不惜。
我和丁铃恋爱了,成为校园里最火爆的头条新闻,久久不能停息。虽然我们的恋情是众所周知的,但老师也并没有干涉的意思。我们在一起互相讨论、互相学习,成绩比以前还要好,一直名列前三。加上我们确定关糸,很多同学觉得没戏,学习也比以前认真了。
一年很快过去了。丁铃生日那天,化了淡妆。紫色的眼影、眼睫毛又卷又长、打上唇彩,显得分外迷人。
我把所有家当都拿出来给丁铃过生日。我们玩得尽兴,喝了很多酒。李锋酒喝多了,废话也变得多了起来。连站都站不稳了,还拿着摇晃的酒杯不停的敬我们:“祝你们...白头到老,早生贵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