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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有金主请客,不去白不去,估计我会比较信服这个理由。”
我十分不好意思的娇嗔了一声:“哎呀讨厌了,小曼曼,你不戳穿人家会憋死啊?”
“会憋疯。”
由于苏曼同学早在大学四年的时光里就习惯了我异乎常人的表达爱意的方式,于是她丝毫没有被我的话膈应到,反而语重心长的叮嘱我一番。
最后还不忘在那头叹了一口气。
“七月,别傻了,明天我去陪你买一套漂亮点的战服,周末聚会我们不求艳压群芳,只求闪瞎那对狗男女!”
“啊哈哈哈哈,不用了,万一闪瞎了金主的眼没人买单,那我可就亏惨了。”
苏曼终于忍无可忍“啪”的一声挂了电话。
捧着手机我无奈的扯了扯嘴角。
同学聚会……事已至此,还是去吧。
我到一向不是个多矫情的人,顶多是去同学聚会上见一下回国的前男友而已。
可是……如果自己这个前男友还带着自己的女朋友一起出席,并且自己还曾糊里糊涂的被他俩耍的团团转呢?
多么凸显自己傻逼又智障的美好回忆啊!
如今这人和好如初双双携手回国,而自己也不过是过往云烟里,见证了他两情比金坚的漫漫爱情长跑中,一颗微不足道的垫脚石而已。
窗外似是下起了毛毛小雨,我闻声抬眼望去,有淅淅沥沥的砸在玻璃窗上,慢慢汇聚成了一小股一小股水痕,蜗牛似的往下爬。
曾几何时,那家餐厅是我和临子胥约会是最喜欢去的地方,我喜欢懒懒的坐在卡座里,看着窗外被雨水打湿的霓虹世界里行人匆忙走过,有一股子说不出的诗意烂漫。
临子胥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会温柔的摸着我的头,跟我说,这才像一个女孩子该有的安静样子。
他不知道,其实他所看到的大部分都是假象,我一直都在他面前装作他喜欢的样子,所以最后的最后我才会输的那么惨烈。
回忆在急促的雨声里渐渐抽离,我对着窗外扯出了一个阳光的微笑,走到桌边伸了个懒腰,顿时觉得干劲儿十足了。
周末还没来,最重要的是,得赶紧把剧本改完啊!
对的,我,洛七月,是一名网络小说作家,近日手头的一本宫斗文有幸被一家影视公司相中,正在筹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