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雅虎通与MSN的一种合作形式,当时国内有很多涉足即时通讯领域的公司纷纷加入到这个大圈子中,唯独实力最为强大的腾讯没有参与。
掌中无限这次“声讨”腾讯,要求腾讯参与到“互联互通”中的手法比较“高明”,因为它用的是法律的武器,而不是像雅虎通和MSN的那种变相“施压”。不过即使这样,马化腾也是绝对不会服软的。
很快,腾讯方面就委托律师,积极地回应掌中无限公司的诉讼。在法庭上,腾讯最终松了口,表示如果其他即时通讯厂商也向腾讯提出“互联互通”的要求,腾讯还是会站在用户的角度考虑问题的,会本着公平、合理和互补的原则全面实行“互联互通”。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见腾讯态度平缓,并无滋事之意,最后判决掌上无限公司停止借助PICA对QQ进行侵犯,并赔偿腾讯200万元人民币。腾讯在这场官司中虽然胜诉,但毕竟已经承诺参与“互联互通”了,这样的结果对腾讯而言不能说是好,但也不能说是坏。
这场官司结束于2007年2月,腾讯在官司缠身期间,又遇到了另外一件麻烦事儿。
2006年7月,网上出现了一篇匿名文章——《就腾讯涉赌致深圳市领导的公开信》。
涉赌?这对腾讯来说可不是一件小事。几个月后,《焦点访谈》等节目开始大规模对腾讯展开“轰炸”,称腾讯利用自己公司的什么Q点、Q币等虚拟货币,变相地从事网络赌博。Q点、Q币是腾讯网上的一种“货币”,网民用这种“货币”可以在腾讯网上购买任何腾讯推出的具体物品和服务。
说起Q币,就不得不“爆料”一下它的内幕。在QQ游戏中,比如21点、梭哈、三家牌等这类游戏都需要一定的“点数”,这种“点数”就是游戏币。而游戏币要怎么获得呢?第一,与其他游戏对手竞争,赢取他们的游戏币;第二,用Q币兑换。那么Q币要怎么获得呢?——用人民币购买。
腾讯虽然将Q币作为虚拟货币,只允许在网上使用,但是其售价却与人民币等价,即1Q币等于1元人民币,这便出现了问题。有的人会说,1Q币等于1元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