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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打败了他们,他们立刻就会主动的变成你奴隶,忠诚、温顺到极点。
当年霍去病的部下,就有很多包括匈奴人在内的各族胡人骑兵,每次大战时,反而是这些胡骑以悍不畏死的姿态,率先向匈奴骑阵发起冲锋。
霍去病,正是李乐最崇拜的偶像。
有鉴于此,李乐便正式承认奴儿哈该是自己奴仆,让他随行服侍自己。
之后使团队伍便一路继续向西而行,路上倒是没有再出什么状况。
只是知道了匈奴人即将大举进犯的消息,队伍加快了行军速度,每天赶路实在有些辛苦。
好在两千年前的天空是那样澄澈,一路上山林密布,绿草如茵。
加上人烟稀少,天色也一点点暖和起来,沿途的景致简直美得让人心醉,每每让人只觉心旷神怡,
无聊时就跟耿武学学汉朝话,听他们讲一些汉朝的风俗习惯。
还有那一次次的即平淡无奇又惊心动魄,让人热血沸腾的战斗故事。
因此一路上,倒也不觉得枯燥,李乐的思想也开始一点点接近,融入大汉这个时代。
更让李乐高兴的还是,他的身体恢复的实在太快了。
第二天傍晚的时候,李乐就感觉无论是体力还是精力都已恢复到最佳状态。
哪怕没有金手指的普通状态,也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精力说不出的旺盛。
更神奇的时候,饭量也一点点变得越来越大。
最开始时,他一顿也就能吃三升(约1.1市斤)小米,肉三斤(1.5市斤)。
到后来竟越吃越多,每顿竟能吃一斗(约3.6市斤)小米,肉十斤,都抵得上普通汉军骑士四个人的饭量了。
因为油水少,古人的饭量本来就比现代人大得多,加上行军又是体力活,士兵们的饭量就更大了。
因此,李乐这饭量,简直就跟饭桶差不多了。
有时候李乐都有些不好意思,但不吃肚子又总是饿。
最后只好用“我这也算再发育一次,还在长身体,吃得多可以理解”的理由自我开解一下了。
吃得多,体力和精力就格外旺盛。
哪怕骑在没有高桥马鞍和马镫的马上赶了一天的路,其他人都累得够呛,李乐却完全感觉不到累也似。
每到安营扎寨时,李乐便总想上去帮忙干点活,但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