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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向马南淳、施扬展示一下:“这是霰弹枪,专打野兽。鞑子猛于兽,用它对付正好。”
施扬瞧着门板上密密洞眼,再低头看看腰间引以为豪的蒙古刀,突然产生一种想把刀扔得远远的冲动。
马南淳眼睛死死盯住霰弹枪,呼吸急促:“这奇器,赵兄弟有多少?”
“装备百十人没问题。最重要的是……”赵猎朝丁小幺扬扬下巴,转回头别有深意道,“马兄没看出点什么吗?”
马南淳先是一愣,目光从赵猎手里霰弹枪转到丁小幺身上,猛然眼睛一亮,一下从地上蹦起来:“无需壮士,童子可持!奇器!奇器啊!”
古代战争落实到士兵,说白了就是个体力活:训练、布阵、搏杀。无论在阵后射箭也好,阵前枪刺刀砍也好,都要体力,越强壮越好。没有体力,不够强壮,慢说挥刀舞枪开弓射箭,就是披上一身铠甲,比如近五十斤的步人甲,都能压得你寸步难行。
所谓募兵募兵,募的是精壮;强军强军,强的是敢打敢拚。
可是,眼前这件奇器,把这一切都颠覆了,
丁小幺,年不满十四,身量不足五尺,面黄肌瘦,弱不禁风。这样的人要是去当兵,招兵的人怕是看都不会看一眼。就算他混进兵营里,给把刀他也砍不动敌人铠甲,只怕一开战,死得最快最没价值的就是他。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连劣兵都算不上的瘦弱少年,手持一根铁管子,食指轻轻一动,就能在七八步外击飞一块厚重的门板。若是换成个人……不,哪怕是两三个人,也会瞬间击穿。有这样神奇的武器,还要募什么精壮?老弱妇孺皆可上阵杀敌,战斗力一点不逊于精兵劲卒甚至有过之。
战争的模式被颠覆了!
马南淳一时间还没想得这么深远,此时他只有欣喜若狂,上前执住赵猎双手:“赵兄弟,你有奇器,我有人手,你我联手,大干一番如何?”
握手归握手,拉拉扯扯干什么。赵猎强忍住施个反擒拿把马南淳扔出去的念头,哈哈一笑,手掌用力与马南淳握了握,趁对方有些吃疼放松时不动声色抽回手,摇摇头:“马兄,我没什么学问,但也听过‘太阿倒持’的说法。这些武器,你也说了是奇器。除了我真正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