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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会真正的感到痛快。
面摊老板显得非常沮丧,他瓮声瓮气地说,连你都杀不死叶小童,更何况是我呢。
张书秩说,你可以练,一直练到能杀死叶小童为止,如果我真的杀死了叶小童,你想练就练,不想练就算了。
面摊老板把银票揣回怀里,转身走过去,把面摊子给掀掉了,又把供客人用餐的桌子也给掀了,随便几脚踢碎了几条凳子,气呼呼地站在那里,背对着张书秩,面对着墙,身子在不停地打颤。
张书秩说,你这又何必呢,这么好的生意,好多客人没收钱都被你吓跑了。
面摊老板说,不干了。
张书秩问,那你干什么。
面摊老板说,回去练功,我觉得你是杀不死叶小童的,因为你一点儿也没自信。
说罢,他就头也不回的走掉了。
张书秩矗立在原地发呆了好久,才对云凌锦说,刚才打你的那个人就是江雨痕的私生子,其实也是一位很厉害的人物,但有点儿惧怕叶小童。
云凌锦没有搭理他,坐在墙角下,继续拭擦着身上的血。
张书秩说,明天我就要和叶小童决战了,在东河边的桃林里,你去看吗。
云凌锦还是没有说话,耷拉着眼皮子,好像宁愿看着不远处的一堆臭狗屎,也不愿意再看他一眼。
张书秩慢慢地走远了。
云凌锦站起来,不知归处在那里,漫不经心地在大街上走着。
她好想有个家,一个温暖的家。
过了好久。
不知不觉的,她来到了一扇破门之前。
砰!
她一脚将破门踹出了一个大窟窿。
赵之初就在何崇天的身后,在惊讶地看着云凌锦。
原来云凌锦和何崇天是好朋友。
而何崇天跟赵之初也是好朋友。
这个何崇天喜好广结善缘,只要是个人肯和他做朋友,他就会答应跟人家做朋友。
来买烧饼的都不是什么有钱人,所以他结识的大部分朋友都是穷人。
赵之初现在是个流浪汉,他很穷。
云凌锦现在是个流浪女,她更穷,起码赵之初能买得起一碗面,可她却连一碗面都买不起。
何崇天施舍给她烧饼的时候,和她认识了,见她谈吐得体,很是欣赏,便和她成了好朋友。